菏泽专利申请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0-04-2211次浏览| 信息编号:z5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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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专利申请怎么办理
1、发明专利权的审查流程步骤
发明专利权的审查中会涉及到各种问题,而造成审查流程的不同,专利权代理人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这里将简单谈一下常见的流程及注意问题。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权的审查过程如下:提出申请——受理通知——交申请费——初步审查——合格通知——申请日起18个月公开——提出实审请求,交实审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意见陈述,可能有多次来回)——授权通知——交费——发证书。 
以上是一个比较顺利的发明专利权审查过程。如果在审查中发生各种变化,整个流程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当然,也可以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提前公开请求书”和“实质审查请求书”,同时交纳实审费,则大约在申请日后6个月左右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流程。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通常不会象上述那么顺利,而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因此,即使只从流程角度考虑,也以委托专利权代理为宜。如果委托专利权代理人,则申请人要做的是,决定什么时间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在收到实审通知书时,和代理人商量答辩中的技术问题。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的审查流程步骤
一般来说,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审查过程如下:提出申请——受理通知——交申请费——初步审查——合格通知——授权通知——交费——发证书。
2.20发明专利权的提前公开及其保护对于发明专利权申请来说,由于审查的时间较长,在进入实质审查之前,必须行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
(1)有利于新技术的迅速传播,使有关部门、单位及早了解新技术发展动向,制定发展战略;
(2)可以避免重复研究,减少研发过程中的浪费;
(3)可以在他人发明的启迪下,促使新技术的更快研发;
(4)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权法规定的专利权申请向专利权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减少审查工作可能出现的差错。
对于申请人来说,由于发明专利权申请公布后,公众就可以得知申请的内容,有可能实施该发明,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必须给予一定的保护,这就是发明专利权的临时保护。
由于此时发明专利权申请还未经实质审查,有相当一部分最后会被驳回,考虑到公众的利益,申请人无权要求停止实施,但可以要求补偿。因此,专利权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一般的情况下,在发明专利权公开后,申请人如果获悉有的单位或个人实施了他已经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可以先发一个通知,说明该发明已经申请专利权,要求对警告后的实施行为支付适当的费用。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警告通知的问题,但在实践中,通常应当这样做。
如果实施单位接到申请人的警告通知后,以有关发明尚未被授予专利权权为理由拒绝支付适当的费用,那么,申请人可以设法保留证据,等专利权授权后再索取。在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权人可以请求专利权管理机关进行调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见,发明专利权申请公开后,法律给予了一定的保护,这种保护是有限度的,它的最后是否有用依赖于专利权的授权。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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